Carlos BD3OZV 关于变更,起码在上海的话,变更的前提是你所有机器是同一个段的,不同段的单独申请,比如你有2台UV手台,1台短波,那么起码要2个执照,不可以把短波申请变更加入到原来那个UV的执照上。当然也可以一台机器一个执照,3个执照也没有任何问题
Carlos BA7NNC-JOE 确实是这样的,这个也有道理,因为大执照的下面是要详细写明允许频段和发射功率的,你不同的频段没法写在一起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那我就写0W,也是一种方式,各表一枝了属于是。严格一点也挺好,反正都发电子执照,在政务小程序里看也方便
BA7NNC-JOE BH2VSQ 我也不是很理解, 因为在增设电台,变更申请表上面,在特别说明栏里面,工信就要求填写所申请的每台机对应的频率和功率。每台机,一个证,甚至HF UV各一个证我感觉有点多此一举..........
Carlos BH2VSQ 0W功率和不核准是有区别的,你前面涂黑了就代表所有设备都能在这个频率工作,哪怕是0W。这个就是解读不同,没有啥对错了属于各表一枝了。另外关于后面备注,我个人的理解是,这属于滥用备注,备注应该是载明前面的列表难以载明的东西的,不应该是给前面的打补丁的(仅个人意见,实际上咱的意见也影响不到工信部)
Carlos BH2VSQ 工信部的话,原因大概是国家级权限和省级权限要分开。车台移动台固定台不一样的原因我也解释了。其余的话就是各省自己理解了,那么首先之前我已经解释了执照并不等于呼号所以并不是只需要一张就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信部都发多张了,省级有样学样也正常吧。或者再退一步,可以发在一张≠一定要发在一张😀
BG5EGC BH2VSQ 可能对于执照载明事项的理解不同,现在启用的业余模板会涂黑对应的频率,如UV HF分别为2个设备,执照上会将UV及HF频段均选中,导致无法拆分。即使写0W也存在执照对于该设备许可接收但不许可发射该频段的问题(实际法规下接收属于违法行为)
BA7NNC-JOE BH2VSQ 我是前几个星期前刚刚完成变更,增加了一台进去, 都是一个执照,两页纸,短波 UV车台手台全在上面了。只要求在申请表上面的特别说明栏,详细写清楚每台机的频率范围和功率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