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2007第[49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此进行对政府信息公开质询后所获得回复的内容披露。
我是标题 | 我是内容 |
申请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申请标题 | 关于对业余无线电BnX类别比赛期间临时使用呼号的申请审批流程政务公开的请求 |
申请目的 | 由于近期对业余无线电BnX(例如B4T等)类别比赛期间临时使用呼号的申请审批流程存在程序流程的困惑与不解,希望获得对相关申请与审批流程的具体流程图进行政务公开或由贵部提供相关信息。已经查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其中并不包含相关内容。 |
所需信息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国际比赛期间三位比赛临时呼号的申请流程与工信部对相关呼号的审批流程,以及审批流程中与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的分管关系。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答复类型 | 最终答复 |
以下为答复类容
工信公开〔2023〕xxx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申请人:
我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答复如下:关于您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国际比赛期间三位比赛临时呼号的申请流程与工信部对相关呼号的审批流程”信息,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2号)第三十二条,业余信标台和空间业余无线电台等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因此,如需在国际比赛期间临时使用特殊格式呼号,建议由国内参赛牵头组织方或者相关业余活动指导单位,向我部提交特殊格式临时呼号的使用申请(网址:https://ythzxfw.miit.gov.cn/lawGuide?data=1cb94c2ad1d04a20bb808b4a13c9a588),并提供使用时间、地点、格式等信息以及拟参加比赛的基本情况。我部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尽事宜请进一步联系010-68206238。
关于您申请的“审批流程中与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的分管关系”信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无线电协会负责组织对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工作指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您如认为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