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詢問:「在沒有修改 k6 原廠設定的情況下,有哪些方法可以接收短波?」
這讓我想到一個一直困擾著我的問題。
如果將業餘無線電訊號轉發到其他業餘無線電段是否合法?若是不合法,是否有相關規定?那麼有沒有合法的途徑?中繼器並不是轉發嗎?APRS 也不是轉發嗎?還有各種奇奇怪怪的小眾協定,例如用無線電發送郵件,這些是否合法呢?
如果可能,是否可以将接收到的短波訊號轉發至 UV 頻段?實現在城市內遠端控制短波廣播電台?
另外,如果業餘無線電鼓勵大家進行技術研究,那麼我只是短暫地進行這樣的技術研究,這是否在合理的、合法的範圍內呢?
另外一個問題是,是否有可能透過短波訊號的轉發來改善情況呢?例如,我在廣州無法接收到新疆的短波訊號,那麼在武漢設置一個短波轉發設備,是否可以實現讓全國短波訊號更順暢傳播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