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问题问“k6 原装没有改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接收短波吗?”
让我想起了一个困扰许久的问题,
如果转发业余信号到其他业余段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么有相关条例吗?那么有没有办法合法?中继器不也是转发吗?APRS不也是转发吗?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小众协议,用无线电发电邮之类是否合法呢?
如果可以,那么可以把接收到的短波信号转发到UV段?实现UV在城市本地远程控制短波电台?
再如果,业余无线电鼓励大家做技术研究,我就是短暂的进行这样的技术研究,是否是合理合法范围?
还有就是短波信号的转发是否可行呢?比如,我在广州接收不到新疆的短波信号,那么在武汉设置一个短波转发设备,是否可以实现让全国的短波信号传播更加畅通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