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1QJQ BI4IKE 我想询问一下,补充的 附件4 需要一些什么样的内容用来证明 无固定台址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AM 履历中有异地发射的内容是否可行?例如我回老家打卫星之类的 还是说要有参加木兰围场等通联比赛、活动的履历?
BI4IKE BI1QJQ 我手签的保证书,不出省设台,就没再涉及这一方面内容。。。。我个人理解的应该是跨省设台必要性就写写需要参加比赛、应急通讯演练啥的,可行性就写写自己设备、架设方式等。。。参加比赛、活动的履历可以写写。回老家打卫星应该不涉及15W以上短波吧,我觉得没必要写。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哈哈
BI1QJQ BI4IKE 是这样的,因为现在 15W 以上短波要工信部备案,我又不具备固定设台的条件(家里养猫没法开窗) 所以最好就是野外架台,但是野外架台又必须填写附件 4(当然后续也还是想回老家发射一下)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刚拿到 A 证,怎么样在六个月之内达到「证明需要异地发射的必要性」这个条件? 必要性如果指的是参加比赛的话,那就需要多出省参加一些通联比赛和活动之类的? 当然,还有个路子就是搞个 QRP + 100W 功放,但是这个严格来说属于钻空子,到时候被大爷大妈举报了查了不一定能说得通
BI4IKE BI1QJQ 我觉得目前看,你现在刚A不用担心,“异地发射的必要性”没有非得要求你要在A证期间参加什么活动或必需有社么履历才可以,当然有的话更出彩,我理解对于必要性的陈述是指取得B类台后,跨省设台的必要性,也就是到时候你申请15W以上短波台时你说明一下为什么要在全国设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