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4IKE 汇报一下进度,同时提醒一个坑。我是6月20日现场验收,7月19日工信部系统弹窗又反馈让补充材料,这里有个坑是,虽然我在电子申报填的是固定台址,但在国无管表17第③项里拟通信范围里打勾了“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他依此认为我是申请无固定台址(明明是拟通信范围,又不是拟设台范围。。。想不明白……)……为了尽快拿证,连夜补充了承诺书等材料,7月21日再查看就显示“已许可”了。不过到目前还是没顺丰信息……话说,工信部多久发一次快递啊啊啊
BI1QJQ BI4IKE 我想询问一下,补充的 附件4 需要一些什么样的内容用来证明 无固定台址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AM 履历中有异地发射的内容是否可行?例如我回老家打卫星之类的 还是说要有参加木兰围场等通联比赛、活动的履历?
BI4IKE BI1QJQ 我手签的保证书,不出省设台,就没再涉及这一方面内容。。。。我个人理解的应该是跨省设台必要性就写写需要参加比赛、应急通讯演练啥的,可行性就写写自己设备、架设方式等。。。参加比赛、活动的履历可以写写。回老家打卫星应该不涉及15W以上短波吧,我觉得没必要写。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哈哈
BI1QJQ BI4IKE 是这样的,因为现在 15W 以上短波要工信部备案,我又不具备固定设台的条件(家里养猫没法开窗) 所以最好就是野外架台,但是野外架台又必须填写附件 4(当然后续也还是想回老家发射一下)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刚拿到 A 证,怎么样在六个月之内达到「证明需要异地发射的必要性」这个条件? 必要性如果指的是参加比赛的话,那就需要多出省参加一些通联比赛和活动之类的? 当然,还有个路子就是搞个 QRP + 100W 功放,但是这个严格来说属于钻空子,到时候被大爷大妈举报了查了不一定能说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