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所說的「四十條」是指哪裡呢?……
《業餘無線電台管理辦法》(工信部第67號)
第三條:業餘無線電台僅限於互相通訊、技術研究及自習,並在業餘業務頻率範圍內進行訊號傳送與接收,不得用於謀取商業利益。……
還要了解「業餘業務」是什麼。
根據工信部的定義,共有43種無線電業務。
https://www.miit.gov.cn/jgsj/wgj/kpzs/art/2024/art_35493b55855e4a28b0517d6e21c2d605.html
39 兼職 非專業服務
為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提供進行自我訓練、互相通訊及技術研究的無線電通訊服務。「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指經正式批准,且對無線電技術有興趣的人,其興趣僅為個人嗜好,不涉及謀取利潤。
40 衛星業餘業務 業餘衛星服務
利用地球衛星上的空間廣播電台,進行與業餘無線電相同的用途的無線通訊業務。
上述明確定義了「業餘無線電台」之間的通訊內容,其核心是:必須遵守「業餘性質」的原則。,主要包括業餘無線電相關的技術交流學習與研究,例如:無線電設備的使用、天線的安裝、空間傳播、DX通訊、比賽等相關的通訊內容。。
無論持有或未持有業餘證照,若違反「業餘業務」的精神,設立、使用、通訊等行為,皆屬違法違規。
例如,許多的車友、驢友、某某救援組織等,為了…避免未經許可使用無線電台的風險,允許使用業餘無線電台,相關的通訊內容僅限於:車隊聯絡、隊友聯絡、救援訓練……
有人可能會說,救援可以使用…… 這沒錯!符合「緊急狀態」下使用無線電的規定,不限專業、業餘無線電,也不限是否需要完整廣播。
某某救援隊,日常救援任務「預訂」、「經常」利用非官方頻率進行任務協調溝通,個人認為不符合「緊急」情況下的規範,應屬於違法或違反規定行為。
「驢友」、「車友」等,都是為了「溝通需求」而存在的。並非對「副業」感興趣而使用設定業餘電台。
2025年,工信部開始推廣「民用共享對講機」業務,上述申請,以「通訊需求」為目的,完全可以考慮。
工作頻率:406.21–407.70 MHz 頻段內,功率 5W,規劃有 120 個或 240 個同頻單向通訊頻道。
近距離、現場通訊的需求,可以考慮使用409公對講機(0.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