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s BD3OZV 關於變更,至少在上海的話,變更的前提是所有機器都屬於同一個段位,如果不同段位的機器需要單獨申請,例如你有2台紫外線手持式設備、1台短波設備,那麼至少需要2張執照,不能將短波的申請合併到原本的紫外線執照上。當然,也可以一台機器一張執照,3張執照也沒有任何問題。
BG5EGC natsumikka_BA7OPF 理論上,一個人可以擁有無限多張執照,每個設備都使用一張,但具體實施方式則由當地主管機關決定。有些情況下,可能會要求您將所有設備都使用同一張執照,以便更方便管理。
Carlos BA7NNC-JOE 確實如此,這也有道理,因為大標籤下面是要詳細說明允許的頻段和發射功率,不同頻段不可能寫在一起。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我就寫0W,也是一種方式,各自獨立就好。如果想要更嚴格一點,那也沒關係,反正都發電子執照,在政務小應用程式裡查看也很方便。
BA7NNC-JOE BH2VSQ 我也不太理解,因為在增加電台、變更申請表上,在「特別說明」欄位中,工信會要求填寫所申請的每台機對應的頻率和功率。 每台機,一張證,甚至HF UV各一張證,我感覺有點多此一舉……
Carlos BH2VSQ 0W功率和不核准是有区别的,你前面涂黑了就代表所有设备都能在这个频率工作,哪怕是0W。这个就是解读不同,没有啥对错了属于各表一枝了。另外关于后面备注,我个人的理解是,这属于滥用备注,备注应该是载明前面的列表难以载明的东西的,不应该是给前面的打补丁的(仅个人意见,实际上咱的意见也影响不到工信部)
Carlos BH2VSQ 工信部的话,原因大概是国家级权限和省级权限要分开。车台移动台固定台不一样的原因我也解释了。其余的话就是各省自己理解了,那么首先之前我已经解释了执照并不等于呼号所以并不是只需要一张就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信部都发多张了,省级有样学样也正常吧。或者再退一步,可以发在一张≠一定要发在一张😀
BG5EGC BH2VSQ 可能对于执照载明事项的理解不同,现在启用的业余模板会涂黑对应的频率,如UV HF分别为2个设备,执照上会将UV及HF频段均选中,导致无法拆分。即使写0W也存在执照对于该设备许可接收但不许可发射该频段的问题(实际法规下接收属于违法行为)
BA7NNC-JOE BH2VSQ 我是前几个星期前刚刚完成变更,增加了一台进去, 都是一个执照,两页纸,短波 UV车台手台全在上面了。只要求在申请表上面的特别说明栏,详细写清楚每台机的频率范围和功率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