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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呼号蛤蟆需要注意的合法客席与非法客席问题

《* 哥,你呼号借我用用》这种是非法客席。呼号不可以转,这种行为有编造呼号之嫌。

如果确实想借呼号用,可以自购设备请呼号所有人登记在执照上,或者向呼号所有人借用已经载于执照上的设备。

* 破事水

治安处理条例 2024 的修订版本更改了第 31 条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表述

原表述: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新表述:

第三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站), 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原表述还需经过主管部门评议干扰行为,新表述直接可以由公安做出处罚 (?)

总之在外玩无线电注意合规问题。《借我呼号一用》的行为是不受保护的

这个主要是还是针对社会上的,比如商场安保、工地、酒店、餐厅等等地方,占用业余和非业余频段。
大部分人不懂,从对讲机销售处购买手台后,只要能联通,根本不管频率是多少的问题。
《借我呼号一用》,就和银行卡外借一样,出问题,由出借人负全责。

这个条款和 “转借” 的边界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22 号
第二十六条 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培训中,已接受无线电管理规定等培训的人员,可以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现场辅导下,在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核定范围和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权限规定确定的范围内,进行发射操作实习。

工信部无 [2013] 43 号 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
八、接受培训的人员需要按照《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发射操作实习的,发射时不得超过 B 类业余无线电台所允许的发射功率限值和频率范围。

    万一有人冒用呢例如 BA1AA,还有人自己编呼号,还有人编小号呢?

      个人看法:
      有呼号:如果恰好没带台子,或者想体验自己设备,可以,但是请当面操作,别把设备拿走
      没呼号:请先去考证,别用别人设备,谢谢

        没有呼号的哪个属于实习发射,得到呼号主人同意,所产生的有害风险由呼号主人负责。。可以参考中小学的集体台

          BD4TZY 不是得到台主的同意,而是要在电台所有人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监督下。

            如果确实想借呼号用,可以自购设备请呼号所有人登记在执照上

            感觉这个有点钻空子的嫌疑。

            sgub
            按个人主观理解,《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6 条提到的是业余无线电台操作培训的这一单一场景,而且需要台主的现场辅导。
            根据实际经验,“转借” 经常出现的形式例如:“我”(无执照)在 QQ 群认识了 BI3BO,问他能不能用你呼号喊一喊,他说行,然后我就拿我的没上执照的手台 CQ DE BI3BO PSE K 去了


            另外我在 22 号令规定原文中也没有找到” 客席 “一词,提到的有类似含义的条款,一个是您评论中的,一个是附件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说明

             7. 在他人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上进行发射操作时,应当使用所操作业余无线电台的呼号;已经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个人,可以使用“字母B、操作地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符号/、本人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格式的呼号。

            但这个也只是针对有执照的 ham 的条款。
            到现在为止,我发现我并不清楚当前的无执照有操作证的” 客席 “行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BI6LVP
            这个帖子的本意并不是说声讨不按规定使用呼号的火腿 / 香肠,只是讨论现有法律法规支持到何种程度的客席行为,以在有人举报时更好保护自己。

            他人冒用的话,责任自然在冒用者。(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号主并不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这段时间没有使用过电台

            闽 ICP 备 2021006864 号 - 7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27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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