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贴一个部长信箱的链接:点这里
我是23.10.29去部长信箱提的问,2023.11.14工信部无管局给我了电话回复
表达的意思主要有两个:
1.如果执照上的设台地是全国无固定(本地给核发的是全国无固定台址业余电台,或者工信部发的大的A4执照写明全国无固定),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无论去哪都不用加类似于"B1/"这种的前缀。
工信部给出的理由是《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附录中提到
"8.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业余无线电台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的,应当使用“字母B、操作地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符号/、本人业余无线电台的呼号”格式的呼号。 "
执照上的台址是全国无固定,那全国都是设台地,理所当然就不用加前缀了。
2.如果是固定台址电台进行异地发射,只要是出了设台地就都需要加这个前缀。无论是省内或省外,分区内或分区外。
但是,过后几天的网页的部长信箱给我的回复是:
"在符合《办法》第二十五条对异地发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实际进行异地发射操作时,如为跨分区的异地发射,应在呼号前加上前缀“字母B、操作地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符号/”(以下简称“前缀”);如为同一分区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异地发射,原则上应在呼号前加上前缀,但为提高操作便利性和通联效率,也可不加前缀直接使用本人呼号进行通联。 "
相比于和我电话沟通的内容补充了一些细节,总结下来就是:省内异地发射可以加可以不加;即使是跨省了但是也还在一个分区内也还是可以加可以不加;跨分区就必须加。
上面都太长了,不想看,终极省流版: 全国无固定台址电台在大陆去哪都不用加前缀。固定台址电台出了台址需要加前缀,但是在一个分区内你嫌麻烦可以不加,出了分区必须加,OVER。
后面是我和无管局的通话录音,音频文件没法传上来就发转文字的截图了:
希望能帮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