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C 在 2015 年曾發布一封來信,針對一些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說明,其中就涉及到了 CRAC 受工信部委託的業務範圍以及 CRSA 時代的操作證在 15 年 6 月集中換發後如何換證的情況。這個頁面已經在 CRAC 的主頁上找不到入口了,但頁面仍然存在。原始連結
相關內容摘要如下:
問:「我們這裡舊版作業證書的換發工作剛開始,如果6月30日無法取得新的作業證書該怎麼辦?」
答:在尚未公布新規定之前,「舊版」操作證書的換發工作,仍按照中華電信協會(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和指導下)所制定的《中華電信協會[2013]第27號「關於舉辦舊版『業餘無線電台操作證書』集中換發工作的通知」》執行。 「集中換發工作」作為CRAC及各地操作證書考試核發服務機構的階段性重點工作,將於2015年6月30日結束。 集中換發工作截止後,「中華電信協會」於2012年12月31日前頒發的「舊版業餘無線電台操作證書」,不再作為申請設台的手續時,用來證明業餘無線電台的操作技術能力的文件。
若於2015年6月30日之前已向各地受理機構提出換發申請,但因受理後的工作流程原因(例如需CRSA查證修改資料庫記錄缺失等),未能及時完成換發,則受理機構將繼續為其完成換發處理。
由於在集中換發期截止之前未能及時提出換發申請,目前仍可向各地受理機構提出換發申請,並按照《國無協[2013]27號》規定的具體辦法進行換發。然而,由於集中換發工作已經結束,各地服務機構可能會對工作優先順序進行調整,零星申請彙整成批上報處理所需的時間也會顯著延長,處理速度與集中換發階段有所不同。(2015.6.24)
問:「工信部[2013]43號通知」規定「委託中國無線電協會負責組織對業餘無線電活動的工作指導」。請問,由於我不是貴會會員,是否也能獲得CRAC的指導?
答案:是的。
民間組織依照章程,通常在其會員範圍內組織並進行一定的活動。然而,章程包含完成政府交辦任務的條款,在執行這些任務時,工作對象由政府委託決定,不一定限定於會員範圍。因此,CRAC許多方面的服務對象是全國所有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例如CRAC對業餘無線電台操作技術能力的驗證、操作證書的印製、發放和公告、舉辦和組織面向所有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活動等,都是針對所有愛好者的服務。
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為了加強當地業餘廣播電台的日常管理,也可能會採取類似方式,委託當地的相關組織負責對本地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進行法規及業務指導,提供業餘廣播電台操作證書考試服務,並要求業餘廣播電台的設置和營運人員參加其舉辦的非營利性培訓等活動、接受其關於消除干擾的指導與協調等。服務對象並不一定限於這些組織的會員。(20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