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区某业余无线电台发生一起天线坠落事件的安全通报
202X年X月,7区某业余无线电台发生一起天线坠落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与附带财产损失,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2X年X月X日,7区某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类型为省内无固定地址短波电台)在其居住地进行通联活动。其天馈系统为一副拉杆正V天线,通过抱箍固定在一支4.7米高的摄影用灯架上。天馈系统布设位置为其居住的自建房8楼楼顶,楼顶露台可用面积约6平方米,露台周边有高度约为1.6米的不锈钢护栏,露台下方为小区内过道,事发时正下方有停放私家车辆。当日天气为多云,阵风。
当日16时许,电台在通联过程中,其拉杆正V巴伦从原固定位置滑落,导致整个天线与灯架系统失稳,当场向护栏外倾倒并坠落。坠落过程中,振子与同层设置的不锈钢撑杆(用于支撑另一副DP天线)、下面楼层的不锈钢防盗网发生碰撞,导致1根振子和不锈钢撑杆受损,天线坠落至楼房二楼位置时,被连接的50-3馈线拉住并停止,未造成地面人员和财产损失。
事件发生时,台站操作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拉住馈线,避免了电台发信机被拉扯摔落和天线的进一步坠落,随后,操作员在确保馈线拉扯能力有条件支撑灯架和天线设备的情况下,通过馈线将设备拉回露台,未造成进一步损失。
经统计,此次事件共损坏正V天线阵子1根、不锈钢撑杆1根,造成经济损失约200元。
二、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台站操作员立即对事件成因开展自查。操作员重点对灯架划伤位置、振子受损情况的进行了调查,并还原了事故的主要成因。
(一)巴伦与灯架间固定不牢
经检查,现场巴伦使用的是带齿抱箍与灯架塑料头进行固定,但因结构限制,灯架头部与抱箍咬合不紧,在阵风作用下导致巴伦从固定点下坠。
(二)灯架未采取加固措施
现场灯架为一般用摄影灯架,为铝合金材质,自重较轻,且与地面之间的接触面积严重不足。灯架与正V天线组合后重心明显偏高。现场灯架未设置沙包、风绳等加固措施,导致天线坠落后灯架倾斜、跨过护栏坠落。
(三)操作员风险意识不强
操作员在可预见部分风险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短时间架设,阵风影响不大,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三、处理意见
此次事件成因非常典型、风险极其巨大、潜在后果极其严重,现就此次事件做如下处理意见。
1.涉事操作员就此事件自行编写调查报告和成因分析,对自身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安全意识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对涉事设备在完成安全改造前不得再次投入使用。
2.涉事台站要建立标准化作业流程,对台站架设、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要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各相关台站要举一反三,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余无线电台操作风险防控,避免出现设备伤人事件,给业余无线电台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