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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我在開玩笑。
收到 無線電台(站)設置及使用許可申請 - 不予批准通知單
顯然這是在針對「集體台」設立的,或是說單位設立的。
申請人李某(原PO)明顯不正確,申請人應該是公司的名稱。
在截圖下方,申請表格裡面
公司名稱:「空」,組織機構代碼證:「空」,聯絡人為發文者。
以個人身分申請「集體台」,顯然會被拒絕,無論你是以法人身分登入政務網站。
雖然每個地方的政府網站都不通,政策解釋和執行的人也不同,如果直接以個人名義申請「集體台」,明顯是沒有合法的途徑。
因此,當對方回覆我「單位必須以單位名稱來提供相關文件,例如組織機構編號證明等,不能以個人身分申請」時,我覺得這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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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為一個「吃瓜」的旁觀者,認為:
版主擁有「北京」的頻道號碼,於2021年8月在遼寧設立「集體台」,並得知他尚未完成相關手續。
其他人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呼號手續,只剩下他們幾個,這讓我感覺像是明顯地拖延,其他五位辦的速度很快啊?非得向主管投訴才讓他辦呢?
是否有可能相關手續相對簡單? 擴展或變更通常需要的東西較少。
假設哈,若有雷同純屬巧合:會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跟我一開始說的,以法人名義登入,申請「集體台」,填寫內沒有填法人公司資訊,只填了個人資訊,這個個人資訊是申請人,而非技術負責人,畢竟這個申請表基本全國一樣格式,打開原表就能看出差異,辦事的人也一頭霧頭,平時都是個人帳號填這些,這次來了一個法人帳號登入,申請填了呼號申請,最後經過研究,沒填單位資訊,判定為個人申請呼號,給樓主下了個呼號(畢竟嘛,懂的都懂,不細聊)。處理的慢,就像考試一樣簡單得題目都做完了,後面的難題,摸著頭做,最後還被人找回來,這種事本身辦的少,各種研究,糊弄過去就行了。
轉眼來到25年4月,這人又來辦變更加新設,新設的「集體台」還是需要填寫個人資訊,畢竟上次判定錯誤,這次給呼號不可能,法規規定個人不能申請「集體台」,拒絕理由這回滿分,沒毛病!至於個人台的部分,怎麼解釋?第一題題目答案一樣,第二題又來了一個題目答案一樣,這是鬧哪樣,不知道後台是什麼樣的,是否一樣的標題,如果是,我也分不出哪個是個人台哪個是「集體台」,都給回了。
有人知道這個人一開始就採取訴訟的策略,後來,後來,他沒有對這件事做任何總結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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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一個巴掌拍不響,一個表沒填對,一個沒辦過這種流程(畢竟『集體台』一年能辦幾次)」,凡事多研究多溝通,有些事多請教,不管是服務人員還是當地愛好者,經驗都很重要。
假設我是這樣做,我會先註銷2區的頻道號碼,這個東西根本沒用,而且給兩個頻道號碼反而不能讓他們升職加薪,還會為自己帶來很多麻煩。三個頻道號碼真的很有優勢嗎?在這個圈子裡,有許多高人一等的,他們一個頻道號碼仍然能得到大家的尊重。
已登出後,我開始申請「集體台」。
然後根據「無委」的回饋意見,向曾經申請過「集體台」的愛好者請教,了解正確的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並再次填寫。
即使申請被駁回,也應該仔細檢查問題並加以改善,與使用個人呼號相比,加入「集體台」或「中繼台」的手續確實要複雜得多。我對此有實際經驗,無法詳細說明。
另外,採取「先提出申訴、然後提起訴訟」這種方式,實在過於極端。如果我是上班族,我會更加謹慎地處理這種情況,因為我擔心說錯了話,只能選擇聽從大眾的意見,寧可不說,也不要說錯。
我理解樓主希望藉此來優化與「無委」溝通的方式的想法,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能透過面對面的溝通解決的。
另外,千萬不要帶節奏,因為已經有五位隊員喊號了,我這邊沒辦法配合,題目和難度也不同喔。
您認為,一旦您提起申訴、督促後,再撤銷申請就解決問題了嗎?請問,在政府網站的內部追責流程中,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我撤銷您的申請,他們是否會因此不追究或尋找漏洞?還是您希望藉此機會為自己爭取名聲?或者您想讓「無委」給您一個負面的評價?
這個貼文我也不再回覆了,請發文者好好思考一下,最後我勸發文者聯繫版主,鎖文或請版主降低權限、刪除貼文。我覺得我已經無聊到不想再繼續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