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跨省必要性各省态度不一,宽松的至今都不需要提交,严格的则进行实体审查跨省必要性。
3、申请人住所地的认定可以参考北京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由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标准,现对申请人住所地认定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确定许可申请主体需提供的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申请人(个人)住所地材料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3)《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4)《北京市民政局、ZG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身份的,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不具有本市户籍身份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有权单位出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5、首先于国内而言未获得核准的无线电台不允许售卖,商家涉嫌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同时参考工信部之前发布的相关说明关于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所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相关事宜的说明,个人认为通过购买无核准的成品设备改造后以改装方式验机不符合法律规定。
6、需分辨对业余产生干扰的是什么业务,如塔吊酒店等干扰不属于主要业务的仍然享有提出保护的权利,从操作流程上则是你可以投诉经无管调查核实完毕后若对方为黑台则进行查处,若对方为主要业务则你的投诉将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