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5CVB 當代無線電愛好者已經成立了一個大型協會。數萬人孜孜不倦地進行研究,認為這是一個極具價值的問題。他們的組織健全、業務繁榮,不僅能鞏固自身利益,還能將他們獨有的學術寶藏,作為國際共同仰慕的無線電 QST;此外,陸海空軍隊也向愛好者尋求合作,以發展其交通聯繫,以及民眾利用無線電來獲救時,無處不在地展現其能力。因此,世界各國已經公認他們是無線電技術機構之一,在國際無線電公約草案的起草初期,他們就已獲得了特殊地位。 三十餘年前,並沒有所謂的業餘無線電,而且它的名稱也沒有什麼特別意義;若回溯無線電在歷史上的重要貢獻和發展,自世紀初以來,它的發展期也相當短促。以下簡要描述其發展途徑: 在無線電報尚未普及之前,「通空之寶驗」通常被年輕人所採用,他們會安裝電動機和水力發電機,並將威姆斯塔靜電機整合起來,構建電報線路進行試驗。 馬可尼宣布他不用電線就能傳輸「S」信號,並證明這在跨越大西洋是可行的後,許多傳統學者仍然將《聖經》視為研究的對象,而年輕的電氣實驗家則認為其中存在著比「電力」更強大的力量,於是他們齊聲詢問:「這是怎麼回事?」因此,他們便專注於探究其背後的原理。 對無線電的探索,並非為了商業利益或謀取利潤,而是基於個人對此學術領域的興趣,或是利用閒暇時間進行研究的習慣。起初,在美國眾多年輕人中,他們發現了這種新興科學的奧妙,一方面可以為個人研究帶來樂趣,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人類交流的媒介,因此他們欣然投入其中,並迅速發展。 若要探討無線電開始普及發展的時期,實難以明確界定,但1901年可以視為「業餘無線電日」在美國的首次亮相。 前十年的發展顯然緩慢,當時的設備粗糙,製造困難,而對於這方面的科學研究書籍,要找到通俗易懂的版本非常稀少,所謂無線電刊物更是沒有。當時業餘人士自製發射機和接收機多是為了滿足需求,直到「一角無線電店」這個光榮的新時代,在接下來的二十年裡,美國只有幾家商店經營幾種無線電零件,但進展仍然緩慢,直到1912年,其範圍逐漸擴大,業餘人士可以使用數個啟羅瓦特的電力,並且可以在國內三四百英里的距離內收聽。然而,當時的業餘人士仍然不滿足,繼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最終能夠使用他們的機器與國內大部分偏遠城市建立聯繫,值得我們記住的是,在此時期,政府對於無線電的管理沒有任何規定,即使有人使用無線電作為通訊工具,也只是發射電火花而已。當時,每個人都有權使用無線電,並且可以隨意選擇電力、指定自己的呼號、設定自己的波長,而這些都沒有任何限制。 在1911年年末,已經有超過600多家公司設立了無線電報台。當時,海軍和商業電台的總數,僅佔約25%。 1912年,美國政府派赴敦倫的國際無線電會議出席代表歸國後,針對此類新興產業的管理詳細法規,因此產生了以下限制:所有業餘無線電用戶,自此以後,必須取得許可證,並規定業餘無線電所使用的電力不得超過1千瓦,所使用的頻率不得超過200kHz。這使得海軍和商用無線電得以恢復權力,而其業務方也獲得優先權。此外,所有業餘無線電用戶,必須使用已規定發行的各台正式呼號。至於使用3.5~4.25MHz頻率者,則必須持有已發行的特殊許可證。 自此宣告發布後,業餘無線電愛好者雖然感到震驚,但很快便恢復了平靜。原因在於,除了獲得許可證以及對官方和商業廣播台表示服從外,其他指示似乎沒有必要強制執行。二百公里內,從250到375公里之間,而一啟羅瓦特(即無線電)的範圍擴展至兩倍,甚至不需擔心政府的干預。總而言之,在當日所謂的規則中,除了重要規定外,並非必須強制執行,無論是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或其他派別的廣播台,在這個順利環境下,業餘無線電逐漸繁榮。1914年初,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數量已增至2000人,此外,規模較大的發報站的距離也擴展至550公里,而所謂的奧定泡(即真空管)則不再具有控制作用,並被大多數先進廣播台用作接收機的檢波器。在技術方面,仍然可以保持其原有的狀況。 1914年初,有一群熱衷於無線電技術的愛好者,馬克興實是當時在無電訊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個人。他們決定利用哈德福家園發送無線電信號,目標是麻沙省春田地區的廣播電台。雖然他們的設備射程不足以直接到達春田,但他們利用康勒克梯省文德樓老克中間電台進行轉訊,最終成功。 這種「接轉」制度非常有利,因此,洋上的船隻也利用這個原則,讓無線通訊從洋上的中途船隻,透過其他船隻進行接轉,最終到達目的地。 以前,即使是業餘愛好者,由於其設備的射程限制,無法將無線通訊傳送超出一定範圍,但現在他們可以利用這種「接轉」方法來傳遞無線通訊。 這種方法本身並沒有特別的意義,但一旦普及之後,確實對世界具有特殊的好處。馬克興經過數月的考慮,急於成立國民業餘無線電組織運動,然而由於缺乏動力和援助,最終未能成功。然而,考量到美國人「群育」根性,如果業餘組織已經獲得書面通過,不僅會在正式文件中註冊,而且對於其他關於組織上的複雜問題,也能夠以堅定的態度解決,否則就無法真正實現。 馬克興在成功將哈德福至春田的電力系統連接後,第二天早上,他回想起前一天的成功,並開始思考關於「國民業餘無線電」組織的可能性,他不禁想到,這一定會有解決方案。 然而,只要有志,終能成功。過去那些因惶惑而手足無措的人,如今則前景光明,而所謂的「無線電組織」,也得以成立。其目的在於發展全國性的無線電路線,使其普及化。透過這種方法,在某個國中,一位無線電愛好者就能將訊號傳送數百英里的遠方,其他無線電愛好者,也能由此海岸將訊號傳送到其他海岸。 然而,在短短一週內,這個新組織迅速發展,名聲鵲起。過了一個月後,它開始順利運作。1914年5月,馬克興與哈德福公司的杜思加,共同起草了美國業餘無線電轉電聯盟的宗旨及組織大綱,並向政府發出的號簿所已登記的各業餘家宣佈該社成立,然後徵求自由加入的會員。 應徵者絡繹不絕,而請求加入社團的電子郵件也如雪片般湧來。1914年初夏季,無線電聯盟社首次發行刊物,有一本藍皮的呼號簿,專載三百名聯盟會員的姓名、地址、呼號、電力射程、報紙收閱速率、工作時間等資訊,每冊售價五角。 透過無線電和郵件的宣傳,該社的名聲迅速擴散至全國中小學,並吸引了大量成員加入。1915年1月,該會因缺乏財產,依照康勒梯省的法律,成立為非商業性質的機構。截至今年3月,第二個呼號簿已發行,會員人數已達六百人以上,不久後,透過無線電聯絡或郵件往來,建立起一條條連鎖路線,逐漸實現該聯盟的目的,其成功可說是不會。 今年晚夏,發生了一件極具挑戰性的事件,需要特別注意。原因是,為了讓新加入社團的會員,能夠熟悉該社所實施的計畫及各項規定,僅能透過書信方式進行溝通,這本身就非常困難。因此,必須找到一種公告的方式,以簡化手續,並快速傳達訊息;然而,由於會中沒有預算,且會員都是免費加入者,因此呼叫簿也需要按照價格出售,這將如何處理呢? 1915年10月,已獲得解決辦法,馬克興和杜思加兩人,秘密籌集資金印製十六頁雜誌,命名為「QST」,作為聯盟社的正式刊物。各社員收到此項物,若欲訂閱全年,需支付一美元,但對於社內,並不負其他會費義務。於是應者繼起,除了在歐洲戰期間外,「QST」繼續發行半月刊,作為該社的喉舌,既有雜誌以記錄社員的一切活動事件,各業餘無線電家,也必須努力工作,凡一社員,對於其設備上有所發明或改良之處,均可作成論文稿件,登載於「QST」內,而人人感受其利益,無需多言。該雜誌上有餘欄,以招徠廣告,而商家遂不覺又發現一個銷售的機會,更有利用此機會開始製造能迎合業餘者需求的設備。 1916年2月,首次試驗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無線電傳輸,首先由阿瓦省地聞埠的9XE發送華盛頓壽辰慶典訊息,隨後由羅克島兵工廠的黎可生上校發送至美國各州的電報,從9XE發出後,僅歷時五十五分鐘。而達大西洋岸,則僅六十分鐘。其他如紐俄連斯及加拿大等地,則只需二十分鐘。雖然這次實驗並非完全成功,但其創造力確實令人讚嘆。 今年夏天,在新加坡的惠思費特地區,一位名叫查爾斯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利用無線電收音機,記錄了德國中立廣播電台發送的訊息,作為向政府提供的證據。 當年,有兩家製造商,成功地開發出一種專用的業餘無線電接收器,這款接收器的特殊之處,在於能夠提高感應度和接收距離。此款接收器一推出不久,就迅速被用於跨越洲際的無線電通訊,並已進入商業應用。 1917年,在黎明前的微光中,一台業餘無線電已經跨越國界,於正月二十七日,太平岸的席福勒兄弟的6EA電台開始發送三種信號,並經過三個中間站,最終到達馬克舉氏的IZM電台。這種技術,幾乎被較大型的電台所壓倒。二月六日,又有一條無線電訊息從東海岸發出,傳遞到西海岸,並且記錄了接收時間為一時二十分鐘。 在同一個月,美國無線電聯盟內部發生重大變化:查馬克興和杜思加兩人已自行擔任代理社長和幹事,此舉持續了三年。1917年,聯盟的勢力擴大,似乎有組織統治機構的可能性。2008年2月28日,大多數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應查馬克興之召而舉行會議,會議持續兩天後,他們已制定社章及組織大綱,規定各部門職員的選舉,將全國分為六個區域,並在每個區域設區長和副區長以進行監督。此外,他們還選出了無線電聯盟社董事十二名以及協理四名。 美國業餘無線電聯盟(以下簡稱「該聯盟」)最初以越洲轉電的成就為基礎,並在後續維持了穩固的組織。此外,該聯盟也成功地與製造商合作,供應給業餘人士所需的設備。隨後,該聯盟開始在各幹線上提供經常報務服務,不久之後,就有人發現能夠直接收聽東海岸某電台的西海岸人。因此,該聯盟的會員人數已達四千人,業餘無線電組織得以於一九一七年成功運作,其長足發展確實令人驚訝。 在這段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僅在短短兩年內,1917年4月,美國向德國宣戰,同時美國政府宣布禁止所有非專業無線電設備的使用。因此,所有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天線被迫拆卸,而業餘發報機也遭到限制,各種接收器隨之停止使用。 然而,不久之後,海軍部代表與社長馬克興、副社長郝褒特在紐約會面,懇請他們聘用業餘無線電聯盟中隱藏的轉電員,作為戰時內部的無線電教師及報務員,以協助其工作。由於當時需要招募五百名報務員,因此立即委任了這些人。 透過電力聯盟發出的最後廣播通知,但僅在十日內,位於海部的五百名員工,便全部集中到位! 從此以後,該組織的幹員,不得不加入美國軍隊,雖然該組織的根本受到影響,但仍繼續努力,扶持進入組織的老人和年輕人的利益,並盡力吸引身體健康的人,讓他們能夠參與業務,並一一完成其範圍內所能辦的事。到了1917年,當希望的神降臨時,軍令禁止無線電實驗,但不得公開設立天線。雖然如此,但仍然無濟於事。不久,又發布了一項命令,嚴格限制使用任何形式的無線電設備。因此,該組織所受到的打擊尤為嚴重,而《QST》雜誌在數月後停止出版。 在此發展時期內,記錄可能會中斷後重新開始,或從中斷後再次開始。在年中,收到一封電報,從哈德埠轉發到洛杉磯,大約六分鐘即可到達;加利福尼亞州的6ZK、紐約城的也收到了,芝加哥的9ZN也在巴拿馬收到了,紐約的2RK也與直布羅陀的海船取得了聯繫。自成立電路後,業務的接收和發送效率逐漸提高。所謂「業務經理」的工作,也成為一個可以獲得薪水的職位。聯盟社逐漸償清債務,並有餘款儲存在銀行。他們使用的標誌,就是現在常用的鑽石符號。在加拿大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請求下,美國無線電聯盟的事務擴張到加拿大邊境地區,因此,加拿大的四個分部也成立了。華盛頓標準局與聯盟成員合作,參與全國無線電實驗。1921年,在芝加哥召開了來自各國約400名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會議。 業餘無線電的特性,在推行事務實力的快速方面具有優點,雖然不作詳細討論,但其足以被稱為劃時代事件,並開啟無線電的新紀元,莫過於美國業餘電台使用空管連續波來替代火花式傳輸。 儘管,利用連續波真空管發電的實驗早在一九一九年戰爭時期就已開始,但僅限於取得少量結果,當時的電力管(Power tube)並未成為商業用途的產品,因此要獲得這種所謂「國家戰時重要」的真空管,數量也相當有限。如果能得到這些管子,必然是透過非法手段,這毫無疑問。 實驗家所創作出最具吸引力的發明,即利用低功率使真空管發出的連續波到達最遠的距離,據說此波具有尖銳性,且不會產生局部干擾或雜訊,並能夠消除靜電的影響。 這些優點絕對不能忽視,因此,在1921年,真空管已成為商業上的標準產品,美國無線電聯盟大力主張業餘人士採用這種連續波。然而,經過這種轉變後,無線電的進步卻顯得遲緩。儘管一般會員已經看到真空管發報的優越性,但仍有許多人忠於火花式,但這類實用產品,很快就會被廣泛應用。 1921年10月,歐洲居然有三十個業餘電台可以收聽!這種力量是否足以使世界無線電化?這並非偶然。在這些電台中,只有三台是由聯盟社贊助,前往英國的美國業餘家使用,他們使用的設備都是美國製造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懷疑英格蘭在接收方面沒有良好的工作才能,因此擔心他們在200米頻段上的經驗會有所不足。因此,鮑爾·戈德利(Paul Godly)在蘇格蘭建造了一個天線,並在荒涼的海邊工作了十天,他在通風的帳篷裡安裝了他的收報機,然後發送信號給所有美國業餘家,經過測試後,證實無論什麼時候,200米頻段上的無線電信號都能傳播到大西洋。 致其他已成功進行實驗的地方,數量不少,超過三分之二的信號橫跨大西洋,都來自連續波電台。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絕對不能輕視。對於懷疑派,特別是那些相信「信仰火花」的人,經過仔細考查後,不得不承認其真實性,並開始瀏覽連續波裝置的機件目錄。從此以後,空管發報的未來發展方向,可以明確地預測其發展途徑,而這些都無法限定。 若欲再次尋求連續波功績的證據,則當年橫越大西洋的實驗,有確鑿的證明。在歐洲方面,已經記錄了315個美國呼叫,且大部分都成功接收,尤其是在法國和英國電台,也曾被美方接收。這顯示,雙方在歐洲方面的通訊,已成為可能的事實。 在1923年開始時,新西蘭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已經成功接收到來自美國各區域的無線電訊號,同年夏天,澳洲也聲稱能夠接收到美國各方的無線電訊號,但東方區域則沒有任何消息。同時,中國和日本海域的一些船隻也已收到來自西海岸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訊號。 「慣性」是物理學學生常用的詞彙,「因數」則是機械問題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然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脫離這兩個要素。因此,業餘無線電也一樣,當馬可尼開始他的通訊實驗時,就選擇使用長波。因為當時的「火花式」機件已經利用長波,而且當時的無線電經常受到自然干擾,而使用長波則相對較好。 1912年,倫敦會議已經成功地開發出能夠進行遠距離通訊的長波信號。由於電波頻率降至100米以下,因此在通訊途徑上的需求非常有限。而美國的法律規定,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波長上限為200米,這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被認為是對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發展的限制。 然而,在過去二十年間,法律對於業餘愛好者的生存問題,必然會有所寬鬆。但如果業餘愛好者想要為自己創造機會,自然會充滿信心,並認為能夠獲得長距離的通訊。(DX)不僅為了盡可能地縮短電波的頻率,甚至在1912年,由於法律規定,大多數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仍然在使用他們的240米頻段進行通訊。然而,隨著大西洋無線通訊的成功,這項技術徹底改變了無線電界。但如果無線電愛好者所追求的,只是縮短波長,那麼這就顯然是不正確的。雖然大西洋無線通訊的成功並非完全依賴於波長,但確實也利用了波長來實現通訊,但我認為,不依賴波長的方式,也有其自身的理由。 這位潛心實驗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傾注心血,不斷地進行工作,並專注於在200米以下的頻率範圍上的研究,最終取得了成功。 在1922年初,他在《QST》雜誌上發表了「130米的波士頓與哈德福之間成功應用,且結果良好」,這篇文章宣傳了短波的應用。 此外,在1923年初,聯盟社的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了一項系統性的研究,以決定是否可以在約100米左右的頻率範圍上進行通訊。 在國內各處,分別設置三台發報機,按照預定的程序進行交互發報。 從200米開始,每次降低10米進行測試,直到達到90米為止。 各個距離不同的無線電站,記錄了它們的結果,以便供參考。 其中最令人驚訝的是,隨著頻率的縮短,記錄下來的信號也越來越好,「短波發報的可能性」的文章在《QST》雜誌上得到了廣泛宣傳。 1923年11月7日,橫跨大西洋的第一次業餘無線電通信成功完成。當時施克勒爾(Schnel)和林納直(Rienatze)的IXMA,以及法國德羅(Deloy)的8AB,居然能夠持續工作數小時。這種偉大的成就,主要原因是這三台無線電使用的頻率接近100米。當然,在當時,人們認為這種成功的可能性只是一種偶然的巧合。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這種令人困惑的事實逐漸被證實。同時,各個無線電站都將頻率縮短到100米左右,並發現它們能夠在200米的領域內進行大西洋無線電通信。 1924年初,胡佛無線電會議(Hoover Radio Conference)指定業餘頻段為20米、40米和80米,但其在80米至100米之間的使用效果並未令人滿意,反而引起了一些人的懷疑。不久之後,若干歐洲國家也成功地使用了這些頻段進行無線電通信。 接著,我又嘗試使用40米的頻率,確實是當時非常短的波,讀者務必了解其妙用,過去所謂「不可能」的事情,現在竟然可以實現。因此,我迅速轉向使用40米頻率,果然能夠與義大利、新西蘭及南非等地進行通訊。 對於短波無線電的發展,可以說已經達到了一個階段,普遍認為20米為波段過於短,無法應用,然而在任何事情中,都難以預料到會出現意想不到的成功,果然,在當天中午,大西洋岸的廣播台能夠直接與西海岸通訊,這對於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來說,是一個夢想成真的時刻。從此,這個偉大的成就,將永遠被銘記,一年後,100米以上的波段,已經成為業餘愛好者的隨意選擇。 從過去到現在,由於無線電技術的發展,尤其是短波無線電,其價值遠超過其他任何形式,各國紛紛興起,最終導致無線電頻段變得極度混亂。因此,為了區分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呼號,並進行有效的溝通,國際社會不得不制定共同規範,聯盟社開始發行所謂的「WAC」許可證給各洲的無線電愛好者。截至目前,已發行了數十張這樣的許可證。 數年前,美國業餘聯盟的代表前往巴黎與二十多個國家代表商議一切事宜。1925年4月17日,成立了國際業餘無線電公會(International Amateur Radio Union),這將各國國民業餘會社聯成一大團體。當時,我們才意識到業餘無線電已經成為一種全球性的業務。 然而,若要將最近發生的事件再加以改進,實屬困難。 這樣的目標,最終是可以實現的。 因此,每年中被自然淘汰而加入的業餘者,數量也逐漸增加。 所謂的「改良與發展」,實際上是漸進式的、並行進行的事項。 在一般人心目中,認為一九二一年,無線電技術達到其發展的巔峰時,世界上幾乎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征服,但不到一年,真空管發報的嘗試就開始,並激勵研究者不斷努力,直到我們尚未發現100米的領域時,連續波的發展已經達到一定程度,200米也已經可以算作一個目標。然而,如果沒有80米、40米和20米的實驗成功,那麼即使是悲觀派也認為100米是一個止步之處。 目前20米的頻寬可以代表最遠程可靠通訊的最低業餘頻率,但這仍然不足以限制專注於更高頻率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然而,考量到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需求,1927年的國際無線電條約便指定他們使用5至10米左右的狹窄頻帶。 5 米波長帶,在 1924 年的實驗中,已宣示其對遠距離通訊的實用價值。這種波長的通訊,僅能收聽水平距離(Horizon range),但業餘人士最終能夠將此種不利之點轉為優勢,5 米的機器(特別是 6 米無線電話)的結構,逐漸發展起來。利用其進行短距離通訊,既可以避免受到天氣電波干擾,又不受其他電波干擾,使得這類機成為實用的工具。在 1933 年和 1932 年,全國數千名業餘人士使用 5 米頻段進行通訊,形成了一項規模龐大的活動。因此,出現了專門用於接收和發送報文的全新製造,以滿足這一特殊需求。而利用超高頻率進行通訊,為今日的超短波無線電奠定了基礎。 由此可見,過去那些通常認為自己充滿自信且毫無束縛的人,實際上證明了他們在精神層面存在著缺陷。然而,歷史的發展卻為我們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表明沒有任何「絕對」的、不可置疑的真理。 制定法律往往是愛好主義者的最大敵人。如果沒有在1922年之前立法,那麼最初所遭遇的可怕威脅將會徹底消失。 關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阻礙,直到1927年,仍未制定國際公約。然而,不久之後,關於公約相關紛爭,若發生在美國境內,也層出不窮。因此,感覺有必要制定法律。一方面,確實因技術上的進步,而國會也已萌發制定法律的意圖。然而,其草案中,對業餘家庭的損害案例眾多。若要列舉各項議案並簡要述說其經過,將使讀者感到厭煩,最終毫無用處。總而言之,自從1914年美國業餘無線電聯盟社組織後,每關無線電立法提案,當國會開會時,幾乎都會有聯盟社人員親臨參加。 1926年至1927年間,還有另一種威嚇現象出現於業餘無線電用戶中,即市政府方面,計劃制定一種局部規定以限制本地業餘無線電的使用,因此,兩個省的業餘無線電用戶,起而反對此項局部憲法。經過六個月的鬥爭,最終在1927年,法院判決宣布,否定市政府的管理權以及限制業餘無線電使用權。 1932年,國際無線電會議在馬德里舉行。各個愛好者認為,自從1912年的倫敦會議以來,又在1927年召開了全球代表會,並在華盛頓舉行。這已是第一次國際無線電總會,持續五年之久。這次會議對於愛好者的生存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關頭,但其所帶來的影響也不容忽視。每隔五年一次的國際大會,由於戰爭的影響而延遲,從華府會議開始,確實是愛好者最危險的時期。1912年,從世界觀點來看,當時的愛好者數量不足,從1912年的倫敦會議到1927年,這五年中,各國都無法徹底保護無線電愛好者。唯有美國在1927年召開的無線電代表會,卻遭到了大多數代表國的敵視,他們不僅不承認無線電愛好者,還希望他們離開這個世界。如果沒有聯盟代表和少數友好國家代表團的支持,這次會議就無法取得任何成果,因此,愛好者所享有的所有權利,都歸功於他們所創立的短波無線電。雖然這種技術在愛好者的層面已經不再重要,但它仍然是現代廣播的重要基礎。 然而,除了無線電之外,它是否已經擺脫了所有法律上的威脅呢? 答:「尚未到這一步,馬德里會議的隔年」。(1933)華盛頓週率的分派,以及多數通行規程,與運用無線電的優勢,引發了強烈的反對。我們知道,業餘無線電代表會在每五年一次的大會及其他每二年一次的技術會議中,持續努力,以拓展其領域並提升其優勢。 關於華府會議中,可以稱之為「業餘家」,首次在歷史上獲得國際承認資格並獲得無線電地位的人物,儘管後來的國際會議試圖限制其活動,但無法否認其存在的實質。 業餘無線電,確實是眾人喜愛的活動。然而,這並非它最近在國際會議中,獲得聯合國代表支持的唯一原因。其足以成為後續推動者,乃在業餘人員,於大戰中,所顯露的海陸軍方面的出色表現,早已受到該兩方面的高度重視。至於其他也獲得支持的原因,則亦因其為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而取得的成就。 在戰爭期間,曾有350名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將他們的技能獻給美國軍隊。這是我們所知道的,而隨著戰爭結束,陸海軍與這些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友誼關係,自然而然地發展起來。之後數年裡,由於多種事件,這種關係更加緊密。1914年,美國飛船「聖南多」(Shenandoah)在全國巡航,業餘無線電愛好者與這艘大型飛船隨時保持聯繫。1925年,美國艦隊巡弋至澳洲,海軍當局試圖使用短波作為未來通訊的計畫。所有高頻率機器的管理運用,都由業務經理在「西雅圖」(S. S. Seattle)輪船上負責。 因此,與政府的海陸軍當局以及其他愛好者的關係,始於一九二五年。在那一年,海陸軍當局都表示願意合作,因此「無線電海軍預備隊」(Radio Naval Reserve)和「陸軍業餘無線電網」(Army Amateur net)也由此提出。 與軍隊合作是最光榮的歷史,自1930年元月起,當時因軍政部的要求,聯盟無線電員組織了通信系統,以便與陸軍第一遊擊隊(Army's first Patrol Group)的「北極號」探險飛機(Arctic patrol flight)聯繫。該飛機由米司、斯波坎、華盛頓等地返回,1931年,航空隊舉行了陸軍600架空前之大型表演,在此種演習中,無線電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為其中有多架飛機負責繞行新英倫(New England)地區,因此這些飛機需要連續飛行三天。當時軍政部的無線通訊系統並未普及,而且航空隊所到之處,也未能都設有廣播台,因此不得不借用聯盟來組織業餘無線電通訊網。果然,當航空隊在空中繞行新英倫地區時,24小時內,實現了大量的通訊,這完全歸功於業餘無線電台的通訊能力。因此,業餘家和「北極號」探險飛機所取得的成就,贏得了軍政部和航空隊的讚譽。 作為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服務於公家,這確實是一段光榮的歷史。然而,其所承擔的任務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緊急任務,另一種則是遠征任務。由於篇幅有限,我無法詳細描述業餘愛好者對這兩種任務的貢獻,但我可以將其功績總結,並呈現出來。 自1919年以來,業餘無線電對於本國的暴風雨、洪水等緊急情況的向外通訊,有超過30起案例,其中最著名的包括:1926年的佛羅里達州風災、1927年的密西西比河氾濫以及新英格蘭地區的洪水。 1928年,加州河堤潰口,以及第二次佛羅里達颶風,在1931年的尼加拉瓜地震、維京(Viking)礦坑爆炸事故,以及1932年的卡連特(Caliente)、加利福尼亞、德克薩斯州的國德露浦流域上部等地的洪水中,業餘無線電應盡其所能提供協助。 業餘無線電之所以受到全球推崇,是因為它在交通效率方面,優於任何其他方式。 陸軍業餘無線電網的主要任務之一,是能夠獨立運作,同時也有一種同級的業餘報務員組織,專門負責國內風災及其他緊急情況的救助。此外,如紅十字會,也在美國各州的中央部門與鄰近的業餘電台保持聯繫,並將其納入緊急服務計畫中。 若回溯到業餘家與遠征隊合作的歷史,則自一九二三年起,康勤悌省(Conn)從布里斯托爾(Bristol)的聯盟社員丹·密克斯(Don Mix)、麥克米蘭(McMilan)和塔波渡營號(Bowdoin)雙艇,前往北極探險。船上所設之無線電,由丹氏負責,因此可以與加拿大及美國的業餘家聯繫。此次探險的成功,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之後,麥氏無論到何處旅行,都必須有短波機和業餘家為伴。 因此,其他探險家也因目睹麥氏的成功而相繼出現,要求聯盟社提供類似設備,以便他們的行程。1924年,另一支遠征隊與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合作,並取得成功。1925年,又有三名探險家透過業餘無線電獲得協助,並順利展開行動。在1928年,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數量已達九起,此後,聯盟總部(League Headquater)每年都會收到類似的請求,直至現在,總計有不下百多名探險家獲得業餘無線電的協助。可以說,從國內出發前往世界最遙遠、最險峻地區的探險者,與家園之間的聯繫,業餘無線電莫不涉及。 當鮑德遠征隊(Byrd Expedition)抵達北極時,其中三名負責通信的人員都是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因此,在美國,這些業餘無線電台實際上履行了代本國通訊的義務。 例如,在航空方面,業餘人士所做的貢獻也不可小覷。他們利用自己的經驗和技能,參與了南北極的探險、魏爾金(Wilkins)在北美洲北部的大荒地區飛行,以及南極的探險,並帶領一位業餘無線電員前往極地。在此過程中,所有電報的收發都由業餘人士負責。此外,還有一些任務性質不同的工作,例如,在羅什安其爾斯(Roshansen)和克勒維蘭(Cleveland)舉辦的國民航空競賽中,業餘人士負責提供比賽所需的各種設備,包括與審判台和遠端標誌柱之間的通訊,以便核對比賽飛機,並提供比賽結果、淘汰等詳細報告。此外,他們還在緊急情況下提供營救服務、進行非常重要的通訊,以及提供眾多其他的公共服務。所有這些工作都由業餘人士以熱忱和責任感來完成,而無需任何物質上的報酬。因此,業餘無線電在美國整個國民生活中,成為一種極為重要的體系。 在當今的無線電世界中,「業餘無線電」已經佔據了絕對固定的地位,這確實是「鐵中錚錚,人中皎皎」的美譽。其發展和應用不斷擴展,但業餘無線電愛好者遵守法律的行為,以及他們獨特的精神,都是值得稱讚的。 關於業餘無線電的起源與發展,這裡將作一簡要介紹,讀者僅能獲得其中的一瞥。當然,這並非完美無缺,總體而言,「業餘無線電」愛好者,與全球同仁攜手合作,堅持真理,堅忍不拔,不追求名利,只要有志之士,就能成功。我們稱之為「業餘精神」(Amateur Spirit)。 美國無線電電訊協會,美國無線電聯盟(A.R.R.L.)如今,它不僅代表其本國的業餘愛好者,更已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業餘組織,其性質既非商業經營,也非股份有限公司,聯盟的成員,包括 A.R.R.L. 和 QST 的所有權人。 其之所以能形成組織,僅因為他們是業餘立法事件的法人代表,他們的目標是促進業餘雙方的溝通,進行學術實驗,並利用業餘無線電進行訊號轉發,以探討高深的無線電學術,同時也旨在維持高尚的道德與友誼。 其主要任務,在於引導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並使其了解其他愛好者的高尚精神,作為可供學習的典範。例如,聯盟設立了普遍全國標準頻率之無線電台(Standard frequency stations),並使用最新的精密測量設備,以及長年準確的時間表發送點畫信號,讓各地業餘無線電愛好者能夠確實校正其設備。聯盟的通訊區域分為美國區和加拿大區,可透過《QST》或《無線電指南》查詢己屬之區域。聯盟由理事部(Board of Directors)執行,每二年由美國區社員選舉一名理監,加拿大區則每二年由加拿大社員選舉一名總經理(General Manager)。此外,聯盟亦會由各理事中選出社長(President)及副社長各一人,此二人為當然理事。若以營利為目的而從事銷售或製造無線電設備者,不得擔任社員或聯盟職員。 董事長、副董事長、總幹事、(秘書)、(財務)、以及聯盟社交通管部門(Communicational Manager)等職位,由理事部選舉或任命產生。上述各員應成立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mmittee),以處理各部門之間的事務,其權限各有明確界定。 聯盟社負責出版《QST》雜誌,該雜誌每月發行一次,每位會員可獲得一份,其主要功能是刊登聯盟內所有活動的宣傳資訊,但實際上也是作為會員之間的交流平台,以及培養會員的精神,而其技術性文章則廣受好評。因此,《QST》雜誌可以被視為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聖經,也可以稱為世界上無線電雜誌中的老前輩。該雜誌所得的收入,會用來支付聯盟的運營費用,以及會員的經常會費、以及《QST》的訂閱費用等,也都同樣用於相同的用途。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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