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考完研究所後的第一個週末,我直接搭晚間的火車前往河南省濮陽參加B類考試… 我支付了50元的實體證照費用,希望能趕在換發新版本的操作證之前取得證。
目前,關於實體證件的任何進一步消息都沒有。協會完全沒有回應,電話也不接聽,訊息也沒回覆。
收款帳號並非協會,而是某個個人經營戶。但實體證的費用通知是由協會發出的,上面寫著「先繳費,若未通過考試或不領取實體證,則退款」。
最終,我只能放棄起訴。要么提供實體操作證,要么退款並賠償因約定不成立而產生的信任利益損失(例如交通費用等);如果沒有他的證書,我根本不會急著報名前往河南參加考試,因為當地工信廳辦的考試也不需要費用。

*不僅我,還有許多其他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