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鐵禁止攜帶的物品包括對講機,請注意。
上海地鐵禁止攜帶的物品,常見的有:
1、活的家禽,以及貓、狗(不包括導盲犬)。
2、自行車(包含可折疊的自行車)。
3、易燃、易爆、有毒、具有放射性、具有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員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
4、存在明顯異味、未經安全包裝且容易破碎或具有尖銳邊緣的物品。
請注意:乘客攜帶的物品重量不得超過 23 公斤、體積不得超過 0.2 立方公尺、長度不得超過 1.7 米,且不得影響其他乘客的乘車。
以下為詳細內容
限制攜帶的危險生活用品
(1) 每位旅客可攜帶最多2件物品:打火機、充氣罐、指甲油、摩絲罐、香水噴霧劑。
(2) 每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1000毫升(1公斤)的烈酒,且包裝必須完整。
危險物品辨識分類範例:
(1)炸藥
例如:炸藥、煙火、鞭炮、爆竹、槍枝(包括仿製槍)、彈藥和雷管等。
(2)壓縮氣體與液化氣體
例如:一氧化碳、石油氣、氟利昂、氫氣、氧氣、液化石油氣、煤氣以及各種壓縮氣體等。
(3)易燃液體
例如:汽油、柴油、乙醇、丙酮、丙烷、油漆類、苯、甲醇、溶劑油、松節油、香蕉水、煤油以及塑膠印刷油墨等。
(4)易燃固體、可燃物及遇濕易燃物品
例如:磷、鈉、硫酸、鉀、鋁粉、鋅粉等。
(5)氧化劑與有機過氧化物
例如:亞硝酸鈉、硝酸鈉、次氯酸鉀等。
(6)有毒物質及傳染性物質
例如:氰化物、亞砷酸鹽類、有機磷農藥、汞化合物等。
(7)放射性物質
例如:夜光粉、獨居石、皓英石等。
(8)腐蝕性物質
例如:鹽酸、硝酸、硫酸、磷酸等。
(9)其他危險物品
例如:其他可能危害乘客安全並影響地鐵設施安全的物品,如氣球、鋤頭、扁擔、鐵鋸、鐵棒以及管制刀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