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家鄉(重慶),但孩子們上學都在四川,所以經常需要在兩地來回。
目前該電台的執照是屬於重慶,但根據三月份的新規定,重慶將不再受理跨省設立廣播電台的申請。此外,電台的設立地址必須寫明為「重慶市」。
諮詢四川經信廳是否可以設立全國無固定電台後,得到的回答是,即使在四川設立,也只能在四川使用,且設備不得與重慶執照上的相同,若要設立全國台,則必須向工信部申請。
然而,工信部本部已提交申請驗證操作證發證日期的申請,若發證日期為三月份之後的新B,則無法提交申請。
難道只能將重慶的執照註銷,然後在其他可以設立跨省台的地方設台嗎?但這樣可能會因為地方管理原則,導致當地不配合的情況。

(或許根本就是因為太窮了,如果買兩台短波收音機、一台四川牌和一台重慶牌,就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