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ziLeo 我來發布相關法規。 《業餘無線電台管理辦法》 第三條:業餘無線電台僅限於互相通訊、技術研究及自習,並在業餘業務頻率範圍內進行訊號傳送與接收,不得用於謀取商業利益。 第十四十二條,依照法律設立的業餘無線電中繼站,應向其覆蓋區域內的業餘無線電站提供平等的服務。
Prologue 既然他有呼號,就應該清楚自己在業餘無線電台活動中的身份是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在無線電頻段急劇壓縮的情況下,還占用業餘頻段,甚至變成次要業務,為什麼他不擔心影響主要業務呢?這顯然是對救援和救助的誤解,也扭曲了業餘無線電的根本意義。
Yuluoxk BI4MTI 1. 中繼是否合法?是否有呼號? 合法:《管理辦法》第 42 條 依照法律規定設立的業餘中繼站,應向其覆蓋區域內的業餘無線電台提供平等的服務。 違法:《管理辦法》第 47條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使用業餘無線電台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 seventy 条之規定處理。 第七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或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從事非法活動的設備和非法所得,並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絕改正者,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從事詐騙等非法活動,尚不構成犯罪,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的罰款。
BI1UHW 這個社群雖然不拘規矩,但頻率占用以及不平等的中繼服務已經成為潛規則。明明只是個民間團體,卻演變成實際操作。只能說,如果想欺騙他人,就不要把自己也騙了。考試時必須考的題,不知道為什麼一到實踐的時候,有些人就會裝作不明白。老ハム更應該以身作則,遵守業餘無線電的規則,為新手提供範例和方向,而不是因為自己沒有過老年朋友的經驗,所以才想加入社群來滿足自己的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