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机场,我是杭州飞往徐州的某某航班,请求降落,向你报告飞行高度……”2016年5月某天,一架准备降落徐州机场的客机正在联系塔台。突然,无线电频率里传来了“祖传秘方,专治肾亏”的广告。机场近在眼前,通讯却意外中断,危急之下,航班机长紧急启用备用频率,一场航班被迫改降的事件得以化解。无独有偶,同月里,驻徐某部的战机正在飞行训练。飞行员通过通讯系统与地面指挥部保持着联系。在战机训练时,地空指挥通讯突然传来了“祖传秘方,神奇特效!3个疗程,包去病根”的广告。飞行员立刻向指挥部汇报,“我机在训练过程中,空中通讯受到不明信号源干扰。”
两家单位非常重视无线电波遭到入侵的事件,相继向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徐州无管)申诉。接到多家单位的申诉材料后,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迅速派出精干力量,利用无线电移动侦测车开始排查信号干扰源。经过徐州无管、公安侦查,系汤某、刘某和周某在顶层某出租屋安装“黑电台”持续发射非法药物广告。其中,汤某首先从互联网上购买了一套“架设方便、外形隐蔽且可以远程控制”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且在网上花重金请人录制了多段音频,包括“医患交流”、“专家的祖传秘方”、“ 专治包治某病”等,为了达到最佳播放效果,汤某网络查询到江苏地区人口稠密的一些县城区域。汤某还找来了亲戚刘某帮忙,邀请了周某充当“技术员”协助架设设备(设备系违法架设)。且设备发射频率范围涵盖76MHz至122MHz无线电频率,干扰到了航空频段,覆盖范围在10km以上,实际造成航空器碰撞的危险。经过调查,汤某、刘某和周某在徐州多处架设了“黑电台”。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
一、汤某、刘某和周某是否是共同犯罪?若是,请说明按犯罪的作用大小,如何划分;若不是,请说明理由。(8分)
二、对于汤某、刘某和周某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还是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请说明理由。(10分)
三、对于汤某、刘某和周某可否适用缓刑,为什么?(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