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一直忙著處理專業相關的事宜,今天再來補充說明。😎。
首先,作為設台人(行政相對人),每個人都應該準備的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有很多種,如果你是具有中國國籍的中國居民,應該準備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憑證》(若有)。根據調查,目前大部分地區都可以直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帶有照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港澳通行證》等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由本人直接前往轄區派出所免費申領第一張身份證;如果你在提供以上證件等存在困難的話,還可以直接提供居民戶口簿的掃描頁和複印件。如果你的設台地址不在你的戶籍所在地,你還應該提供可以證明你在設台地的居住滿6個月的證明文件,例如《居所證明》、《學生證》、《工作證明》等。
監護人知情同意聲明
此外,若未成年人(我認為新法規表述尚不完善,應更明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申請執照時,還必須提供監護人的知情同意證明。稍後我將提供一個知情同意的範本供參考使用。在此,我將重點說明如何確認自己的監護人。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戶籍謄本僅有「設台人」及「設台人」與其兄弟姐妹、以及「設台人」與其父母兩代人的情況,只需要提供戶籍謄本上的「設台人」頁、任一頁(包括父母的頁)和索引頁;如果戶籍謄本上有三代以上的人,還需要提供「設台人」的出生證明。若出生證明遺失或損壞,可以向派出所、居委會、村會等機構申請開具父母身份證明。
若雙方父母婚姻仍在有效狀態,且至少一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如果其中一方為完全具有民事行為的父母,則該方為監護人。
父母離婚後未再婚者,若離婚後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確認其中一方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負有撫養義務的一方為監護人。
父母離婚後再婚者,離婚後由雙方協商或司法機關裁決確認一方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撫養義務的一方為監護人,但非婚生父母(母)若確實對設台人實施撫養,也可以認定為監護人,但須提供相關證明。